日本天皇制
日本从公元646年 (大化二年)起,开始建立以天皇为最高统治者的天皇制国家。明治维新以后,天皇独揽统治大权。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初期,美国对日本实行军事占领,保留了天皇制,但天皇的地位从国家元首改为国家象征。日本宪法规定: 天皇是日本国的象征,是日本国民整体的象征,其地位以主权所属的全体日本国民的意志为转移。其主要职权是:根据国会的提名任命内阁总理大臣和根据内阁的提名任命最高法院长官法官; 根据内阁的建议和认可,公布法律、政令及条约,召集国会,解散众议院,宣布举行大选,认证国务大臣的任免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官员的任免、全权证书以及大使、公使的国书,认证大赦、特赦、减刑、免除刑罚执行及恢复权利,认证批准书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外交文书,授予荣典,接受外国使节,举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