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伪天津地方法院七七事变后,日军侵入天津,天津地方法院(河北三马路南首)毁于战火,案卷资料亦被焚毁,人员星散,法院已不复存在。1937年8月,以汉奸高凌霨为首在天津组建了伪“天津治安维持会”。9月,伪天津治安维持会议决定在天津成立伪“天津高等法院”和伪“天津地方法院”,并决定“两院”均隶属该维持会直接领导。为组建“两院”,委派方若为伪天津高等法院院长兼伪天津地方法院院长。1938年1月,伪华北临时政府法制部下令将天津治安维持会组建的伪天津高等法院名称改为河北高等法院天津分院,伪天津地方法院名称不变。院长、推事、书记官等由法制部派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