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五项最低标准
康复国际制定的,可供轮椅通行的建筑设施的五项最基本的要求。其内容是:
❶入口。需为残疾人设置坡道,以取代台阶。坡道的坡度在1/12以下。
❷门。门的净宽应在80厘米以上。采用旋转门的场所应为残疾人另设入口。
❸走廊。净宽应在130厘米以上。
❹厕所。应为残疾人设置带扶手的座式便器,厕所内的隔断门应为外开式或侧向推拉式,以保证内部空间能使轮椅出入。
❺电梯。入口净宽应在80厘米以上。达到这五项最低标准的建筑物,可成为无通行障碍的建筑物。我国的亚运村,就是为符合这五项标准而设计的。在这片建筑群中,残疾人坐轮椅可以畅行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