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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无效经济合同的处理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无效经济合同的处理

经济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立即终止履行。经济合同如确认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对于无效合同造成的财产后果,视当事人的过错大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16条规定,用返还、赔偿、追缴三种方法处理。(1)返还原物,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如果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取得的标的物尚在,则应返还给对方:如果标的物已不存在或已被第三者合法取得,不能返还原物时,可用赔偿损失的方法抵偿。(2)赔偿损失,是指过错方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当承担的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应按照责任的主次、轻重来承担经济损失中与其责任相应的份额。(3)追缴财产,是对当事人故意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所采取的一种惩罚手段。如果双方都是故意的,应追缴双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如果一方是故意的,故意的一方应将从对方取得的财产返回对方;非故意的一方已经从对方取得或约定取得的财产,应予追缴收归国库所有。在追缴故意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时,必须切实注意保护非故意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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