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悔政策
不影响经济发展的或是 “无成本” 的减排,是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理念。2011年3月,《中国的无悔减排政策: 给力低碳城市发展》报告发布。该报告着重分析了我国无悔减排的潜力和途径,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研究在我国低碳城市发展中,如何通过无悔减排的行动及一系列政策设计,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构建低碳政府,实现城市低碳发展、绿色增长的目标。
我国在节能减排和促进低碳城市发展的政策设计中,要建立地方政府实施无悔减排激励相容的政策。我国现有促进低碳发展的政策包括国家方案和地方行动,中央政府负责制定政策,地方政府负责实施和落实。现行的分税制体制下,中央和地方的责任划分、事权划分并不完全对等,地方政府对发展经济、追求GDP的冲动可能导致节能减排政策的实施效果受到 “折扣”,甚至表现为 “数字减排”。这是激励不相容的结果。因此,报告提出了三项加强对地方政府减排激励相容的制度,一是建立地方政府的碳排放报告制度; 二是将碳排放强度下降纳入地方政府官员的考核指标; 三是加快建立基于市场机制的激励制度。
可以从 “汽车排放税” 入手,加快试行 “碳税”。在有条件的城市加快试点汽车排放税,可作为地方税,与 “房产税” 一起试点,来调节 “房”和 “车” 两大民生问题。发挥税收中性的作用,“汽车排放税” 不用于财政的一般性公共支出,而是用于公共交通的补贴。如在地铁建设比较快的城市,可用汽车排放税的收入,补贴地铁的票价,一方面,解决地铁运营可持续的问题,完全由政府补贴不可持续,靠地铁涨价又打击市民乘坐地铁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用汽车排放税来补贴地铁票价,指向非常明显,鼓励市民多乘坐地铁,而减少驾驶私家汽车的排放。
在我国加快建立区域性的碳交易市场,这一尝试可以由易到难,先从某些行业做起,如在西部省区,可考虑煤炭、钢铁、水泥等行业的减排配额。在东部沿海城市,也可考虑从建筑节能领域试点推行。通过设置行业碳排放量的上限,对纳入排放交易体系的分配一定数量的排放许可权。作为一种减排机制,碳配额交易方式与单纯的行政手段相比,更具可操作性。政府仅需通过发布行业碳排放总量,以经济手段让市场的力量来进行调节,逐步淘汰高污染、高耗能企业,避免对单个企业的硬性管制和行政管理,即可实现降低碳排放量的目标。
加快建设低碳政府,发挥政府对低碳城市建设的引领作用。对于中国低碳政府的建设,报告设计了一套低碳政府评价指标体系,分为低碳引导力、低碳管理力、低碳自制力和低碳保障力四个层面,并对 “五省八市” 政府的低碳能力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显示,省级行政区低碳政府综合指数得分排名广东省为最高,依次为广东省、天津市、重庆市、湖北省、辽宁省、云南省、陕西省。市级行政区低碳政府综合指数得分排名深圳为最高,依次是深圳市、杭州市、厦门市、保定市、贵阳市、南昌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