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施工机械台班消耗定额指标预算定额中的机械台班消耗定额是以台班(一台机械工作八小时为一个台班)为单位进行计算的,其计算方法如下。 一、大型机械施工的土石方、打桩、构件吊装、运输等项目,按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台班产量加机械幅度差计算。其中: 土石方工程为1.25吊装工程1.3; 打桩工程为1.33等。在预算定额内编列机械的种类、型号和台班产量。 二、对于操作小组配用的机械,如垂直运输用的塔吊、卷扬机、砂浆搅拌机、混凝土搅拌机等。以综合取定的小组产量计算台班数,不考虑机械幅度差。其计算公式为: 
例如砖墙基,分项计算的取定比重若为一砖厚50%,一砖半厚30%,二砖厚20%,其劳动定额综合每工产量若分别为1.25m3,1.29m3,1.33m3,劳动定额规定小组总人数若为22人,则机械台班消耗定额指标为: 
三、分部工程的打夯、钢筋加工、木作、水磨石等各项专用机械,按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台班产量加机械幅度差计算,一般乘以1.1的系数。 上述第二、三类为中小型机械,其台班消耗定额指标直接以机械费列于预算定额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