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磬類打擊樂器。以銅、鐵或玉石製成上圓下方的條狀板片,每片正面平,背面上部有横脊及繫繩用的孔眼,一般由大小相同、厚薄依次不同的十六枚,分上下兩排懸于一架而組成。因厚薄而定音高,用小鐵槌擊響,形制類編磬。始于南朝梁,初創時爲銅質。隋唐時易以鐵,多用于燕樂。後世用于宫廷雅樂。民間長期沿用,但形制縮小。另有馬上奏凱歌樂所用者,分取其半,八枚,人各執其一,手擎而擊之。唐·白居易《偶飲》詩:“千聲方響敲相續,一曲〈雲和〉未終。”《舊唐書·音樂志二》:“梁有銅磬,蓋今方響之類。方響,以鐵爲之,修八寸,廣二寸,圓上方下。架如磬而不設業,倚於架上以代鐘磬。人間所用者纔三四寸。”宋·孟元老《東京夢華録·宰執親王宗室百官入内上壽》:“教坊樂部,列於山樓下綵棚中……次列鐵石方響,明金彩畫架子,雙垂流蘇。”《金瓶梅詞話》第六十五回:“廳上又是箏、𥱧、方響、雲璈、龍笛、鳳管,細樂響動。”參閱宋·高承《事物紀原·樂舞聲歌·方響》、《文獻通考·樂考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