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中国退耕还林种苗培育立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中国退耕还林种苗培育立法

中国2002年《退耕还林条例》第26条规定,退耕还林所用种苗应当就地培育、就近调剂,优先选用乡土树种和抗逆性强树种的良种壮苗。第27条规定,林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种苗培育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的管理工作,保证种苗质量。销售、供应的退耕还林种苗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林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并附具标签和质量检验合格证;跨县调运的,还应当依法取得检疫合格证。第28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退耕还林规划,加强种苗生产与采种基地的建设。国家鼓励企业和个人采取多种形式培育种苗,开展产业化经营。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5 4: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