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新疆清理官产变通办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新疆清理官产变通办法1916年新疆省长杨增新制定的条规,对原清理官产的部分条款加以变通。如“私垦官荒,补缴荒价”变通为:隐匿地亩,从未纳税者,迅即升科;向来纳税者,俟内地各省普遍清丈后再行筹定,目前仍然照旧,毋庸强行加赋和补交荒价。“官产应设法报垦,其荒价应分别酌定”变通为:自清理官产条例实行后,民间有愿承领官荒者,均按新章程实行交价领垦办法,以前百姓自行开渠,垦熟业经升科地亩,不按新章处理。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