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民主党New Democratic Party平民合作联盟和加拿大劳工大会1961年合并而成。 新民主党已经历三届领导人:1961年~1971年为T.C.道格拉斯,1971年~1975年为D.刘易斯,1975年为E.布罗德本特。新民主党成立以来参加过几次联邦大选,各届得票比例如下:1962年13.5%,1963年13.1%,1965年17.9%,1968年17.0%,1972年17.7%,1974 年 15.4%,1979年 17.9%,1980年19.8%,1984年18.8%。虽然比起原平民合作联盟来说有逐届增长的势头,但至今仍未能在联邦执政。根据选举法,新民主党与其前身平民合作联盟一样,也只能在议会中得到比所得选票(16.8%)比例低(8.7%)的稳定席位。1984年选举中赢得30个席位,其中包括1987年补选中获得的3个。在联邦政府里,新民主党在少数派政府事务中的影响一直最大。新民主党党员和议员大多数都来自中部地区(主要是渥太华),而一直未能在魁北克选出议员,曾有一位魁北克加拿大进步保守党议员1986年脱党加入新民主党,但次年又离开新民主党。尽管如此,1987年仍在魁北克获得前所未有的欢迎。 新民主党及其前身平民合作联盟已在不列颠哥伦比亚(1972~1975)、萨斯喀彻温(1944~1964,1971~1982)、马尼托巴(1969~1977,1981)以及育空(1985)组成过政府,在艾伯塔、安大略和新斯科舍则是正式的反对党。 在国内事务中,新民主党充当着社会主义和复合经济的稳健派角色。推崇政府计划经济和公有制(如国有和合作),在必要时提供社会就业和服务机会;极力鼓吹社会保险,如全民公费医疗、养老金制、工伤和失业保险,从而缩小阶级差别。作为劳工代表,新民主党积极支持商会组织,近年来还呼吁工业民主化和工人参与工厂管理。与其前身一样,一直忠实地拥护联邦政府,因而更能得到各省地方权力机关的认可。 在对外事务中,新民主党表现出强烈的缓和倾向。基于这种和平主义,50年代和60年代初确实起到一些作用,该党现又进一步反对加拿大卷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和北美空防联合司令部的事务中,要求加拿大成为无核区。对加拿大工业产权中过高的外资比例,特别是美国资产持批评态度。迫于新民主党的压力,自由党政府设立一些民族主义的机构,如国家能源规划署和外国投资审查局。新民主党还反对1987年保守党倡导的与美国的自由贸易。 新民主党总是表现出激进的社会主义倾向,少数人一直坚持更为左倾的路线,1972年,党内最知名的华夫派的瓦解就是被其他更“左”的派系取而代之的结果。新民主党在1987年联邦选举中获得更多的选票,标志着其仍然处于加拿大第三大党的地位,仍然在评价社会民主和凯因斯主义经济学的辩论中处于主导地位。为缓解加拿大公众对政府日益集权的担心,新民主党已提出权力进一步分散的建议,并日渐得到更多的响应。 新民主党new democratic part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