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初期甘肃个体私营经济
新中国成立之初,全省有个体手工业、商业经营者10万人以上,其中个体手工业者51 748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人员,主要为世代相传的工艺手工业、小商小贩、贫苦农民、城市贫民及失业、失学的知识分子,还有一部分破产的资本家、破落地主、旧军政人员等。经营方式为两种,一种是小商店,多为连家店、夫妻店;一种是摆摊设点的摊贩,有的在固定市场设摊,有的分散在街头巷尾摆摊位, 有的推车挑担在市区内流动或下乡购销,有的按集期赶集。小商小贩主要集中在副食品、日用杂品、小百货饮食和旧货、废品等行业,经营商品有蔬菜、油盐酱醋、水果烟酒、火柴肥皂、针头线脑、面食小吃等日常生活品。个体手工业者分散在农村、集镇周围的居多,城市次之。农民所需的生产、生活资料的60%以上的手工业品,都来自个体手工业。除此,还存在大量的个体饮食业、服务业和以人力、兽力车、驮畜、皮筏为运输工具的个体运输业。甘肃解放初期,私营商业销售额占批发额的76%,零售额的85%,因此个体私营经济在甘肃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