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中国公路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全国实有公路里程13万km,能够通车的只有8.07万km。1950年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成立公路总局,相继接管国民政府公路管理机构,各省建立起相应的公路管理机构,修复公路,1952年12月,全国公路里程12.7万km。1953年,国民经济进入第1个五年计划,1957年12月,公路里程达25.5万km。1958年上半年,交通部制定公路建设“地、群、普”方针,全国掀起筑路高潮,至1960年,公路里程为51.9万km。1965年公路为51.4万km,1970年为63.7万km,1975年为78.4万km,1980年为88.9万km。1980年,第6个5年计划,公路步入现代化建设时期,1985年公路达94.2万km。1988年10月,沪嘉高速公路通车,长16km。1989年8月,广佛高速公路通车,长16km。1990年8月,沈大高速公路通车,长375km。1991年1月,京津塘高速公路通车,长142.69km。1990年,西(安)临(潼)高速公路通车,长24km。1990年,全国公路里程为102.8万km,其中高速公路522km。1995年公路里程为115.7万km,高速公路2141km。1999年公路里程为133.6万km,高速公路11558km。2000年公路里程为140万km,高速公路1.6万km。2005年,公路增加20万km,总里程达160万km,高速公路2.5万km,99.5%乡镇和93%行政村通公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