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斯里兰卡内阁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斯里兰卡内阁 斯里兰卡内阁国家政体为共和制,实行议会民主制,三权分立。内阁是斯里兰卡的政府机构。宪法规定,总统为内阁首长,并作为内阁成员之一参加内阁。实际上内阁是总统的办事机构,集体向议会负责,负责指导和管理共和国政府。内阁设总理一人,由总统任命。总统在必要时有权解除总理的职务。各部首长分内阁部长和非内阁部长两种,均从本届议会议员中委任。部长人数、任免、职责,副部长以及各部主持日常工作的秘书人选均由总统决定,在总统认为有必要时,也可与总理商量决定。内阁中设由总统任命的秘书一人,负责处理总统或内阁委托的事务。宪法规定的政府文职官员、总检察长、陆海空三军司令,以及警察总监,也均由总统任命。一般文职人员的任免、调动,以及纪律监察权属内阁,也可委托文官委员会对除局长以外的文职人员进行任免和管理。文官委员会成员由总统任命并指定一人为主席,内阁有权更改或撤销文官委员会的有关决定。 ☚ 葡萄牙自治区议会 斯里兰卡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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