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图奇卡1865—1932ПетрИвановичСтучка苏联法学家。1903年加入布尔什维克党。曾任司法人民委员、联共 (布) 中央委员、苏俄最高法院法官等职。肯定社会主义法的存在及其作用。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应分为私人经济法及行政经济法,前者也可称为民法,主要调整私有财产者各种财产关系和各经济成分间的部分关系,以自由竞争的无政府性为其基础; 后者也可简称为经济法,调整社会主义成分的各种经济关系,以计划性为其基础。并认为这两种法律间相互存在着斗争。30年代,其法学观点曾受到维辛斯基等人的批判。主要著作有《苏维埃法的革命作用》(1931)、《苏维埃民法教程》(3卷,1927—1931)等。参见 “维辛斯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