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八条
即“关于当前文学艺术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草案)”。这是1962年4月30日由中共文化部党组和中共全国文联党组联合提出,经中共中央批准转发全国贯彻执行的一个文件。文件针对当时文艺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8条意见。主要内容是:进一步贯彻执行“百花齐放,百家齐鸣”的方针;努力提高创作质量;批判地继承民族文化遗产和吸收外来文化;正确地开展文艺批评;保证创作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培养优秀人才,奖励优秀作品;加强团结,继续改造;改进领导方法和领导作风。这个文件比较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建国以来文艺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了比较切合实际的措施办法,通过各种不同途径的宣传教育,在文艺界得到比较好的贯彻落实,对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繁荣和发展起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