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出口与出境许可证有关国家行政机关向出口文物的单位和携带文物出境的个人发放的,允许其出口文物和携带文物出境的证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的规定,文物出口和个人携带文物出境,都必须事先向海关申报,经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定,并发给许可出口凭证。文物出境必须从指定口岸运出。经鉴定不能出境的文物,国家可以收购。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除经国务院批准运往国外展览的以外,一律禁止出境。不持有文物出口与出境许可证,任何单位不得出口文物,任何个人不得携带文物出境,否则海关不予放行。盗运珍贵文物出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