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文帝违时杖杀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文帝违时杖杀案 文帝违时杖杀案中国古代儒家讲“天人感应”,故法律规定,立春后秋分前不决死刑。开皇十七年(公元597年)六月,文帝因发怒,下令将触犯他的人即时“杖杀”。大理少卿赵绰诤谏道:“季夏之月,天地在长庶类,不可以此时诛杀”。文帝却说:“六月虽曰生长,此时必有雷霆,天道既于炎阳之时,震其威怒,我则天而行,有何不可”。仍坚持将该犯当场处决。由此可见文帝虽然“不悦儒术,专尚刑名”,但他仍须寻找各种“理由”来突破自己制定的法律。 ☚ 隋文帝时群盗案 来旷诬赵绰“滥免徒囚”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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