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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文宗杖杀陈弘志案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文宗杖杀陈弘志案

文宗杖杀陈弘志案

元和十五年(公元820年)正月,唐宪宗死于中和殿,时年四十三岁。宪宗晚年,服食金丹,常躁怒,左右宦官往往获罪,时有死者,宦官们人人自危。故对他的暴亡,时人皆言是内常侍陈弘志弑逆。其同类讳之,不敢声讨,但称宪宗为药发而亡。外人不能明其究竟。文宗太和九年(公元835年),最受文宗亲遇的李训、郑注二人秉承文宗之意谋诛宦官。二人得知陈弘志时为山南东道监军,决定先拿他开刀。乃于其年七月,奏请文宗召陈弘志至京师。陈弘志行至烧关以南的青泥驿(在今陕西蓝田县),文宗派人封杖决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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