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概述
壮族先民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社会活动中,为了便于记事和进行交流,在商周时期就创造了刻划文字符号。这种文字在壮族创世史诗《布洛陀》中称为sawgoek[saɯ1kok7],意为本源书,即最古老的文字。从广西出土的战国至汉代的文物中看到,这种刻划符号开始出现对物象轮廓的勾勒,有向象形文字发展的趋势,它比结绳记事前进了一步。后来,随着汉文化在壮族地区的广泛传播,壮族先民又吸取并仿造汉字六书的构字方法,创造出sawndip[saɯ1ndip7],意即生造字。这就是史籍所称的“土俗字”,又叫“方块土俗字”或“方块壮字”。这种文字有的是借用汉字的偏旁部首重新组合而成,有的是借用汉字注壮语音义,有些是创造的类象形字。
本源书和土俗字是壮族文字发展史上两个阶段的表现形式。学术界一般认为,壮族的土俗字始于唐,兴于宋而盛于明清,既有碑刻,且有大量的师公唱本和民歌抄本传世。壮族的许多传统长诗、神话故事等藉此得以保存。由于历史的原因,这种文字没有得到规范和统一,至今亦只在民间的一定范围里应用。现经初步搜集整理,已将流传的土俗字集注成《古壮字字典》出版。“古壮字”这一概念的确认,既反映了其作为一种民族文字的历史存在及作用,又能把传统壮字与今新创的拼音壮文区别开来。它表明壮族的文字历史悠久,并随着时代的前进又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拼音壮文是在本世纪50年代创造的。建国后,人民政府为了提高壮族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帮助壮族人民创造了拼音壮文。这套拼音壮文以拉丁字母为字母,以壮族北部方言为基础方言,以武鸣县的壮语语音为标准音。1957年11月29日,国务院通过了壮文方案,并批准在壮族地区试点推行。至此,壮族人民有了合法的、统一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