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宗院官司名。隶所在外宗正司。有南京(南外)敦宗院、西京(西外)敦宗院等。
职源与沿革北宋崇宁元年十一月十二日,西京、南京各置外宗正司同时,分别置敦宗院。大观三年三月二十三日罢,政和二年七月八日复置。南宋时,两京敦宗院随所隶宗正司移往泉州、福州等地(《宋史·徽宗纪》1,《宋会要·职官》20之35、38)。
职能收聚、安置、纠察太祖、秦王袒免亲两世以下贫而无官者宗室成员,后并收养袒免亲孤(无父母及祖父母)、遗(丈夫殁及无子孙)宗女(《宋会要·职官》20之34、36,参《朱子语类》卷111《论财》)。
简称与别名❶睦宗院。避讳称。《玉海》卷130《崇宁外宗正司、睦宗院》:“崇宁元年十一月十二日,诏西京、南京置厚宗院,淳熙十六年改睦宗院。”《宋史·徽宗纪》1:“(崇宁元年)十一月癸巳,置西、南两京宗正司及敦宗院。”淳熙十六年二月,光宗赵惇即位,改敦宗院为睦宗院。《合璧后集》卷47《大宗正门》:“光宗即位,改为睦宗院。” ❷厚宗院。光宗朝以后南宋史家,提及孝宗朝以前敦宗院,避“惇”字之讳,改称“厚宗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