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教阶体制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教阶体制又称“教会体制”。天主教和东正教神职人员的等级和管理的体系与制度。形成于公元8—11世纪,在13世纪最为兴盛。将教会内部划分为享有不同权利的等级,形成森严的教阶结构。西部教会自教皇体制进一步发展后,教皇为教会的最高统治者,对教会及全体成员有最高及完全管辖权,并且是教会法院的最高审级。教皇下面又依次设立有枢机主教、宗主教、首席主教、总主教和一般主教。主教下面是主持教堂的“弥撒”及其他圣礼和进行传教活动的神父以及协助神父工作的助祭,此外还有终身为教会服务的下级教职人员修士和修女等。东正教会内也同样设有各种不同等级结构,有牧首、都主教、大主教、大司祭、司祭、辅祭、修士等,都是按等级享有不同权利的神职人员。 教阶体制亦称“教会体制”。天主教和东正教神职人员的等级和教务管理的体系与制度。萌芽于二三世纪,四世纪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国教后,帝国的官阶体系逐步完备,至中世纪在欧洲封建社会中定型。主体由主教、神父、助祭(执事)三个品位组成。随着教皇和教廷制度的发展,西部教会主教品位又分为教皇、枢机主教、宗主教(东正教称为“牧首”)、都主教、总主教和一般主教。东正教无教皇和枢机主教而实行牧首制,其余与西部教会(天主教)类似。不同等级的神职人员在举行礼仪和圣事时有不同级别的“神权”,在教务方面亦按照等级逐级对下行使管理权。新教一般无教阶制,少数派别如圣公会等保留有简化的教阶制。 教阶体制 教阶体制亦称“教会体制”、“教阶体系”、“教阶制”。天主教和东正教神职人员的等级和教务管理的体系与制度。2、3世纪开始萌发,4世纪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国教后,参照帝国官阶系统而逐步完备,至中世纪而告定型。教阶制的主体由主教、神父、助祭三个品位组成。助祭之下还设有一些其他较低品位。西部教会随着教皇体制的逐步发展,主教品位遂又分为教皇、枢机主教(红衣主教)、宗主教(东正教称其为“牧首”)、都主教、大主教和一般主教。1054年东西教会大分裂后,天主教会的这一体制进一步确立。东正教无教皇和枢机主教,而实行牧首制,其他与天主教大体相同。不同等级的神职人员在举行礼仪和圣事时具有特定级别的神权。在教务方面,则依照这一等级层次,逐级对下行使管理权。新教一般无教阶制,少数派别保留有某些简化的教阶制,如圣公会分为主教、会长、会吏三个品级。 ☚ 教廷禁书目录 教廷使节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