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卫生Jiaoshi weisheng
对教室建筑采光、照明、通风以及课桌椅等设施的卫生要求。建筑容积方面,每名中学生占教室容积3.5—4立方米,小学生为3—3.5立方米;在课桌椅方面,首排课桌前沿距黑板不小于2米,最后一排课桌的后沿距黑板,中学不大于8.5米,小学不大于8米。桌椅高差(教室桌高与椅高之差)应等于就坐学生的1/3身高,身高140厘米以上的学生在高差的基础上应再加1—2.5厘米。桌椅距离保持在2—4厘米的负距离(课椅前沿与课桌近缘向下所引垂线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零的称负距离)。课桌椅的其它功能尺寸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局1983年公布的《中小学校课桌椅等合卫生标准的尺度》执行;通讯方面,要求能直接自然通风,换气小窗面积一般为教室面积的1/40—1/50;采光方面,单侧采光教室的进深不大于窗上缘至室内地面高度的两倍。内墙、天花板、地面和课桌椅应用给人以舒适、宁静的色彩。教室采光系数(窗户自然采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小于1∶4—1∶6。人工照明的教室,教室桌面照度和黑板面上的照度不低于100勒克司。此外,教室内首排两侧外沿学生至黑板远端视线与黑板的水平夹角不小于30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