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处
官署名。总办改革政治之特设机关。清光绪二十七年 (1901) 三月宣谕设立督办政务处。原谕称: “上年十月初十日,因变通政治,力图自强,通饬京、外各大臣,各抒所见,剀切敷陈,以待甄择。……此举事体重大,条件繁多,奏读纷烦,务在体察时势,抉择精当,分别可行不可行,并考察其行之力不力,非有统汇之区,不足以专责成而挈纲领。著设立督办政务处,派庆亲王奕劻,大学士李鸿章、崑冈、荣禄、王文韶、户部尚书鹿传霖为督办政务大臣,刘坤一、张之洞亦着遥为参预。该王大臣等于一切因革事宜,务当和衷商榷,悉心详议,次第奏闻。……其政务处提调各官,该王大臣等务择心术纯正,通达时务之员,奏请简派,勿稍率忽”( 《光绪朝东华录》)。政务处初设时,以军机大臣领督办。参与大臣无定员。提调、帮提调、总办、帮总办各2人,章京8人,由政务处司员兼充。三十二年九月,政务处更名会议政务处,隶属内阁。除军机大臣、大学士参与政务大臣会议事宜外,各部尚书亦均著充参与政务大臣,轮班值日,听候召对。提调、总办、帮总办等,改由内阁、翰林院官员兼任,另设有文案和递事官员,由内阁典籍、中书等兼充。宣统三年 (1911) 设立责任内阁,政务处遂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