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国民权保障同盟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国民权保障同盟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由社会名流进步人士组成的政治团体。 1932年12月成立,总会设在上海。最高领导机构是临时全国执行委员会,宋庆龄任主席,蔡元培任副主席,杨杏佛任总干事。 1933年1月先后在上海、北平成立分会。计划在各重要城市普遍成立分会后召开同盟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全国委员会。 同盟的宗旨和目的是:唤起民众共同为保障民权而斗争;为释放国内政治犯与废除一切酷刑、拘禁和杀戮而斗争;给政治犯提供法律辩护和援助,调查监狱的状况,公布国内剥夺民权的事实,以唤起舆论的注意;争取结社、集会、言论与出版等自由。同盟的主要活动是:组织国民御侮自救会,号召团结抗日力量,反对国民党妥协投降;快邮代电致蒋介石等,要求释放以“共产党嫌疑”而遭逮捕的许德珩等教授学生;抗议顾祝同杀害《江声报》记者刘煜生;营救被捕中共党员罗登贤、廖承志、陈赓等;抗议杀害左翼作家应修人,营救丁玲、潘梓年;营救国际友好人士牛兰夫妇;调查监狱的状况,争取改善政治犯待遇等;抗议德国法西斯迫害德国进步人士和犹太人。 同盟的活动是当时中国人民日益高涨的抗日民主运动的一部分,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反蒋斗争起了配合作用。蒋介石对同盟的活动极为恐惧和仇视,指使特务对宋庆龄和其他领导成员进行恫吓。 1933年6月18日杨杏佛被国民党特务暗杀,同盟的活动被迫停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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