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改定律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改定律例日本明治政府于1874年颁布。参照1870年《新律纲领》改订而成,但《新律纲领》并不废除,而是两者并行,相互补充。仍为14律,条文增至318条。废除笞、杖、徒、流四刑,定为惩役和死刑两种,并缩小了死刑的适用范围。此外,还改变了旧律中溯及力的规定,对颁例以前的犯罪改按新旧两法中刑轻的规定处罚。1875年和1876年曾两次修改补充。参见《新律纲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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