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诉讼又称“撤诉”。提起诉讼的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取消已经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包括撤回起诉,撤回上诉等。诉讼一经撤回,原提起的诉讼程序即告结束,原则上不得再以同一理由对同一诉讼请求提起同样的诉讼。撤回诉讼必须由原提起诉讼的机关或当事人向法院提出。必要时须经法院同意。在中国,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发现不应起诉或起诉不当的,可以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不需要判刑的,也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对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经法院调查又未能收集到重要的证据,也应说服自诉人撤回诉讼。 撤回诉讼亦称“撤诉”、“诉之撤回”。指原告取消已经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包括撤回起诉和撤回上诉。诉讼一经撤回,诉讼程序即告结束。原则上不得再以同一理由对同一标的提起同样的诉讼。撤回诉讼必须由提起诉讼的人向法院提出。必要时必须经法院审查同意。在我国,民事案件中的原告人和刑事案件中的自诉人,对提起的诉讼可申请撤回,人民检察院对提起的公诉案件,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应起诉或起诉不当时,也可撤回起诉。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需要判刑的,可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对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经法院调查又未能收集到必要的证据,亦应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撤回起诉应在法院宣告判决之前为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