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辖文思院上下界差遣名。
职源南宋绍兴六年正月始置提辖文思院官(《朝野杂记》乙集卷13《四辖》、《宋会要·职官》29之3《文思院》)。
职掌通管文思院上、下界财货出纳之事(同上书29之1、6)。
品位官品视所带寄禄官。提辖文思院为南宋四辖官之一,为储才之地。任满外补为知州或杂监司、内补则为寺监丞、或为秘书省官。光宗绍熙以后,位遇下降,或为六院官、或为添差通判之类(《宋史·职官志》1《榷货务都茶场》)。
简称与别名❶提辖文思院、文思。全称应为提辖文思院上、下界。《宋史·职官志》1《尚书省·榷货务都茶场》:“淳熙间,熊克自文思除校书郎。”《宋史·文苑》7《熊克传》:“入为提辖文思院。……乃以为校书郎。”《宋会要·职官》29之3:“提辖文思院上、下界郑绩。” ❷提辖官、提辖、辖官。《宋会要·职官》29之1:“提辖官一员,通管上、下界职事。”《朝野杂记》乙集卷13《四辖》:“文思院……分上、下两界,而辖官兼总之。”《宋会要·职官》29之6:“今本院上、下界印并为一面,以‘文思院印’为文,提辖掌之。” ❸辖长、提辖院官。《宋会要·职官》29之6:“以文思一院言之,凡所制造出入,监官自专,而辖长若无闻焉。……甚非祖宗创立提辖官之意。……提辖文思院林复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