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末省级教育行政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一省教育行政,稽核学校规程,征考艺文、师范等。辖总务、专门、普通、实业、图书、会计六科。置提学使一人,科长六人,以及司事、书记等。
提学使司
官署名。清代末置。掌一省教育政令。《清史稿·职官志六》:“提学使司:提学使1人,(正三品)。掌教育行政,稽核学校规程,征考艺文师范。署设六科:曰总务、曰专门、曰普通、曰实业、曰图书、曰会计。科长、科员分治之。别设学务公所,有议长、议绅以讨论其事。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改置。增吉林、黑龙江、江宁、江苏、新疆各1人,余仍学政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