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举右八作司
官署名。元代置。掌内府漆器、陶器、皮毛等物品的保管。《元史·百官志一》:“提举右八作司:秩正六品。提举2员,同提举1员,副提举1员,吏目1人,司吏9人,司库13人,译史1人,秤子1人。掌纳内府漆器、红瓮、捎只等,并在都局院造作镔铁、铜、钢、鍮石,东南简铁,两都支持皮毛、杂色羊毛、生熟斜皮、马牛等皮、骔尾、杂行沙里陀等物。中统三年(公元1262年)始置提领八作司,秩正九品。至元二十五年(公元1288年)改升提举八作司,秩正六品。二十九年,以出纳委积,分为左右两司。”
官署名。元中统三年(公元1262年)始置提领八作司,秩正九品,至元二十五年(公元1288年)改升提举八作司,秩正六品,二十九年(公元1292年)分为左右两司,隶工部。提举右八作司掌出纳内府漆器、红瓮、捎只等并在都局院造作特种物品。以提举二人为主官,下设同提举、副提举、吏目各一人,并有司吏、司库、译史、秤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