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继承继承人同意接受被继承的遗产的意思表示。是单方法律行为,只要有继承人本人的意思表示即发生法律效力。继承开始时,按照继承顺序能参加继承的各继承人或依遗嘱享有继承权的人都享有继承权,但每个继承人是否实际参加继承,应当以每个继承人就接受或放弃继承所作的意思表示为依据。接受继承的意思表示,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明确作出,也可以采用默示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接受继承的意思表示可以由继承人本人作出,也可以由继承人的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作出。 接受继承 接受继承享有继承权的人行使继承权的一种意思表示。继承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可以单方接受财产,获得一定的利益。《继承法》第25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 授权 停止侵害 ☛ 000025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