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1953年4月15-23日在北京举行。 参加大会的正式代表891人,列席代表224人。全国妇联副主席邓颖超作《四年来中国妇女运动的基本总结和今后的任务》的报告。大会通过了经修改的《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章程》。16日宋庆龄给大会发去贺词,指出:我国“法律已确认妇女与男子有平等的地位。事实上,妇女已享受到只有社会主义国家才能给予的权利。我们在铲除男女不平等的封建关系方面已有了伟大的进步”。 但是“中国妇女还没有完全解放,还需要作更大的努力”。提出解决上述问题的办法是“中国的妇女大量参加工、农和文化工作,把人口中的一半劳动力完全解放出来”。 大会选举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第二届执行委员会。第二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宋庆龄、何香凝为名誉主席,蔡畅为主席,邓颖超、李德全、许广平、史良、章蕴为副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