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按劳分配规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按劳分配规律 按劳分配规律按劳动者所付出的劳动量对个人消费品进行分配的规律。其原则是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社会应根据劳动者付出的劳动数量与质量分配给相应的个人消费品。经济学史的早期理论家曾提出按劳分配的思想雏形,但马克思第一次阐述了按劳分配的理论原则。 ☚ 滞胀 经济特区 ☛ 按劳分配规律 按劳分配规律anlao fenpei guilu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劳动者为社会提供的劳动量分配个人消费资料的客观必然性。它要求社会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有劳动能力而不劳动者不得食。 ☚ 公益金 物质鼓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 ☛ 按劳分配规律社会主义制度下以劳动为尺度,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客观必然性。它要求社会按照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来分配消费品; 实行同工同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 按劳分配规律 按劳分配规律社会主义条件下,按劳动者所付出的劳动量对个人消费品进行分配的规律。其原则是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社会应根据劳动者付出的劳动数量与质量分配给相应的个人消费品。经济学史的早期理论家曾经提出过按劳分配的思想雏形,但马克思第一次阐述了按劳分配的理论原则。他提出在未来社会、即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后,在劳动者组成的“自由联合体”中将建立起生产资料公有制,这种组织中一部分产品用于补偿消费掉的生产资料,其他则为在劳动者成员间进行分配的消费品。“这样,劳动时间就会起双重作用。劳动时间的社会的有计划的分配,调节着各种劳动职能同各种需要的适当的比例。另一方面,劳动时间又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劳动中所占份额的尺度,因而也是计量劳动生产者个人在共同产品的个人消费部分所占份额的尺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6页)马克思在论证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分配原则时指出:“除了自己的劳动,谁都不能提供其他任何东西,另一方面,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的财产”,“每一个生产者的个人劳动时间就是社会劳动日中他所提供的部分,就是他在社会劳动日里的一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11页)列宁进一步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必然性:“人类从资本主义只能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即过渡到生产资料公有和按劳分配。”(《列宁选集》第3卷第62页)在社会总产品中扣除补偿消耗掉的生产资料部分及扩大再生产的追加部分以外,还要扣除社会基金,其余部分就是按照劳动者的劳动进行分配的个人消费品。“从一个处于私人地位的生产者身上扣除的一切,又会直接或间接地用来为处于社会成员地位的这个生产者谋福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10页)社会主义的公有制为实行按劳动分配创造了前提。由于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还很低,劳动还只是谋生手段,也必须按照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由于按劳分配规律只承认劳动是唯一的分配尺度,所以它也就等于默认不同等的个人劳动能力是一种天然的特权,因此客观上又造成劳动者实际上的不平等。这种缺点在社会主义阶段是不可避免的。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应该反对平均主义及过分悬殊的差距。 ☚ 期货市场 贴现 ☛ 按劳分配规律 按劳分配规律Law of“To Each According to His Work”在传统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以劳动为尺度分配消费品的原则和客观必然性。在对社会总产品作了各项必要的社会扣除之后,根据每个劳动者提供给社会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等量劳动领取等量产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制度所特有的经济规律,其产生的基础是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排除了任何依靠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占有他人剩余劳动的可能性,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已成为生产的主人,这就使根据劳动者向社会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成为可能。由于物质产品还未达到极大丰富的程度,劳动还未成为人们的第一需要,工农、城乡、脑体劳动的差别依然存在等等,只能按劳分配不能按需分配。实行按劳分配,可以使劳动者从物质利益上关心生产的发展,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进一步的发展。但是,也必须看到,由于劳动者的能力不同,家庭人口不同,按劳分配所体现的平等的权利,仍然是不平等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要采取工资 (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奖金、津贴等劳动报酬形式,实行按劳分配为主,其他分配形式为辅的个人分配制度。 ☚ 国民收入再分配 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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