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生产法”计算的建筑业净产值建筑业净产值是指建筑企业在施工生产活动中新创造的价值。是国民收入组成部分之一,也是扩大再生产和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物质基础;净产值不受转移价值大小的影响,能比较真实地反映报告期生产的规模、水平,所以它是计算生产发展速度和劳动生产率指标及考核评价建筑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依据。 按“生产法”计算建筑业净产值,是从建筑业总产值中减去建筑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物质消耗价值求得。计算公式为: 建筑业净产值=建筑业总产值一物质消耗价值 式中物质消耗价值包括: (1)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外购材料、燃料、电力等物质资料的价值。 (2)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折旧费。 (3)支付的生产性作业费用,如对外单位支付的运输费、邮电费和委托加工费等。 用这种方法计算的净产值较为精确,但计算比较复杂,难度较大。主要困难如: (1)要正确计算按现行价格计算的总产值。 (2)要确定与总产值相对应的物质消耗。 (3)要在各种综合费中划分物质清耗和非物质消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