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括户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括户 唐朝政府为了恢复生产,发展经济,非常重视对农民的控制。早在唐高祖时就要求清查和控制那些所谓“浮游无籍”被称作括户的农民。他在武德四年(621年)下诏“括天下户口”。唐太宗在贞观十六年(642年)又下诏检括天下没有户籍的人,并要求在第二年完成。对那些拒不登记的农民,要给以严厉的处罚。但是农民用逃亡森林垦荒和攻劫城县进行反抗。武则天统治时期,竟有着“天下户口,亡逃过半”的记载,她曾派使者在全国“括天下亡户”。唐玄宗时,由于土地兼并日益剧烈,农户逃亡已严重到影响国家税收。开元九年(721年)唐玄宗接受监察御史宇文融对户口进行检括的建议,诏令各州县逃亡户口,必须在100天内回归乡里或是在逃亡所在县自首登记,过期未进行登记的,被检括出后立即遣徙边州,不论公私敢有隐瞒包庇的,一律抵罪。玄宗还令宇文融为兵部员外郎兼侍御史,负责检括逃移户口和避税隐田之事。并据宇文融之奏,任命劝农判官10人并兼御史分赴各地进行检括。自开元九年到十二年共四年的检括,共括得逃户80余万和相应的避税隐田,得缗钱数百万。在这次检括中,有的州县为了迎合使者的意图,多报检括户数,甚至以实住户为逃亡户,百姓深以为苦。 登记 登记登(登录;~统) 上(~表) 注(~册) 挂(~名;~号) 籍(~吏民) 簿 另见:书写 账本 账目 ☚ 登记、开列 开列 ☛ 括户 括户为防止隐匿以增加税收而收括户口。 ☚ 山棚 匠藉 ☛ 括户指调查登记户口。一称籍户,或抄数户计。历代封建王朝皆以户籍定赋役。辽兴宗及道宗时一再括户。金代每三年登记户口一次,成为定制。元代大规模括户共有四次:蒙古灭金后,太宗六年至七年[乙未] (1234—1235)在原金朝统治地区括户,编成的户籍称乙未籍或乙未岁户帐;宪宗二年(1252,壬子)再括户,称壬子籍;世祖至元七年(1270)又举行一次;至元二十六年(1289)括江南户口,得1100余万,合南北户共1319万余,口5883万余(一说户1343万余,口6027万余)。 括户又称括客,即搜括隐漏不报或逃亡在外的户口。中国封建社会前期,为确保赋役收入,封建政府制定严密的户籍制度控制人户。由于苛重的剥削及土地兼并,农民逃亡及地主隐瞒人口的现象严重。尤其是魏晋以后,随着私家依附民的合法化,人户隐漏、逃亡更趋激烈,单靠户籍制度难以遏止此类现象,乃采取临时性的措施,如东晋南朝的土断,北魏前期的括户等等来检查户口。甚至有出动军队,把一个地区包围起来后检查户口的现象,如十六国时期的南燕。隋代的“大索貌阅”和“输籍之法”亦属此类。唐代在高祖、太宗时,都曾下诏检括户口,武则天曾派十道使括天下逃户。唐玄宗时,从开元九年至十二年(721—724)由宇文融主持大规模检田括户,允许逃户于所在附籍,并对新附客户免除他们六年租调徭役,只收轻税。于诸道括得客户八十余万,田亦称是。增加了封建国家的财政收入,扩大了徭役和兵役的来源。由于土地兼并的发展,唐廷虽不断下令括户,但逃户问题始终未能解决。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