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拓跋宏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拓跋宏467—499即魏孝文帝,汉名元宏。公元471—499年在位。延兴元年(471),受其父拓跋弘传位,年仅5岁,实权掌握在祖母冯太后手里。太和十四年(490)亲政,旋迁都洛阳。公元499年,在一次南征的途中患病而死,年仅33岁。他在执政期间,注重吸取汉族地主阶级的统治经验,在政治、法律、经济、文化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完成了鲜卑族封建化的任务。(1)“劝课农桑”,实行均田制。《魏书·高祖纪》:“务农重谷,王政所先”,“一夫制治田四十亩,中男二十亩。无令人有余力,地有遗利。”拓跋宏并派遣使者巡行各地,检查有关发展农业的情况。“若轻有征发,致夺民财,以侵擅论。民有不从长教,惰于农桑者,加以罪刑。”(2)实行汉化,运用法律手段废除鲜卑族落后的统治方式,推行汉化措施,如下令禁止鲜卑贵族穿胡服,一律改穿汉族服装;禁止鲜卑贵族讲鲜卑语,一律改说汉话;下令将鲜卑复音的姓氏,改为音近的单音汉姓;实行胡、汉通婚等。同时,拟定官制礼仪,设立乐官,修订法律,改革官职名称,并从汉族地主中选拔人才。这些,促进了鲜卑族的封建化,加速了各民族的融合。(3)“法为治要”,省刑宽禁。“高祖驭宇,留心刑法。”曾多次修律,亲自参与立法修律活动。认为治国必须有法,发挥法律的作用:“悬爵于朝,而有功者必縻其赏;悬刑于市,而有罪者必罹其辜。斯乃古今之成典,治道之实要。”他要求慎用刑罚,“宥刑宽禁”。下诏曰:“治因政宽,弊由网密。今侯职千数,奸巧弄威,重罪受赇不列,细过吹毛两举。其一切罢之。”删除酷刑,下令限制族诛范围,废除“门诛”和“裸刑伏质”的酷刑。《魏书》卷七上、《北史》卷三有纪。 拓跋宏467—499北魏皇帝。471—499年在位。鲜卑拓跋氏。献文帝长子。五岁即位,太和十四年(490)亲政。聪敏好学,亲草诏册。即位初,冯太后临朝,镇压诸地民变,击败柔然、吐谷浑,迫使契丹、库莫奚、龟兹、地豆于奉贡。太和四年(480)后,屡与南朝齐交兵,形成南北对峙。十七年自平城(今山西大同东北)迁都洛阳。在位期间,效法南朝,定官制,立朝仪:实行奉禄制、均田制及党里邻三长制(五家一邻长,五邻一里长,五里一党长);更律令,严法制;提倡务农积谷;考核官吏。为适应在中原的统治, 采取汉化措施,改革鲜卑风俗,提倡衣汉服,用汉语,与汉人通婚,改拓跋为汉姓元,故亦称元宏。改革中, 皇太子恂等守旧势力竭力反对, 遂将恂废黜。改革结果鲜卑社会获得发展,各族联系增强。追谥孝文皇帝,庙号高祖。 拓跋宏北魏皇帝。生于467年。471年即帝位时,年仅5岁,由冯太后执政。485年颁行均田令,486年开始积极参政。490年冯太后死,他独揽朝政。494年以南征为由迁都洛阳,推行汉化改革,改名元宏。495年率军南伐,但未能攻克淮南三大重镇。497年又攻南阳、新野、悬瓠等地。499年又从西路南伐,不久因病回师,死于军中。年仅33岁。共在位29年。 拓跋宏 083 拓跋宏467—499北魏皇帝、政治家。亦名元宏,即魏孝文帝,鲜卑族。471—499年在位。即位时仅5岁,由太皇太后冯氏当国,曾改革吏制,实行三长制与均田制。太和十四年(490)冯氏死始亲政。亲政后,全面推行汉化政策,进一步强化改革,太和十七年(493)从平城(今山西大同)迁都洛阳;改鲜卑姓氏为汉姓,改变鲜卑风俗、服制、语言;奖励鲜卑人和汉人通婚;评定士族门第,加强鲜卑贵族与汉族士族联合统治;参照南朝典章制度,制定官制朝仪;严厉制裁以太子恂为首的守旧贵族反对派,杀穆泰,赐太子死。史称其改革为“北魏孝文帝变法”。此次变法,促进了各族融合和封建化过程。 ☚ 陈霸先 李安世 ☛ 拓跋宏即“魏孝文帝”。 拓跋宏467—499又名“拓跋元宏”。北魏皇帝,史称魏孝文帝。即位后大兴文治,均民田,制户籍,举养老籍田之制。改鲜卑氏为汉姓,易鲜卑风俗、服制、语言,奖励鲜卑和汉族通婚。又评定士族门第,加强鲜卑贵族和汉人士族的联合统治。并参照南朝典章制度,制定官制朝仪,并主持制定《北魏律》,多次诏群臣聚议,对有疑义者,亲临决之。其所采取的汉化政策,对加强各族人民的融合起了积极的作用。 拓跋宏467—499又名元宏,即魏孝文帝。北魏皇帝。公元471—499年在位。即位时仅五岁,太皇太后冯氏当国。太和十四年(公元490年)冯氏死, 他才亲政。太和十七年(公元493年),从平城(今山西大同)迁都洛阳。改鲜卑姓氏为汉姓,改变鲜卑风俗、服制、语言,奖励和汉族通婚,并平定氏族门弟,制定官制朝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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