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人口罪未遂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拐卖人口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得逞。主要特征是: (1)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拐卖人口的行为,这是拐卖人口罪未遂与预备的根本区别。(2) 犯罪未得逞,这是拐卖人口罪未遂与既遂的根本区别。关于确定拐卖人口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中国刑法理论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以犯罪分子是否已经将被害人拐骗到手并且实际控制为标准,已拐骗到手并且实行加以控制的是拐卖人口既遂,反之是拐卖人口未遂。另一种观点认为,应以犯罪分子是否已经将被害人贩卖出去作为区分拐卖人口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已经将被害入贩卖出去的,是拐卖人口罪既遂,反之则属于拐卖人口罪未遂。(3) 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这是拐卖人口罪未遂与中止的根本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