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和标购
在公开竞价中,买卖双方都有众多的竞争者。而在拍卖中,卖者只有一个,买方有很多竞争者;在标购中,买者只有一个,卖方则有很多竞争者。拍卖和标购通常在大笔交易中使用。例如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可使用拍卖和标购的形式:
❶债券发售及其整批买卖;
❷股票上市前整批发售;
❸情况特殊不宜通常规定办理的有价证券买卖。同时规定,参加拍卖(标购)的应买(卖)证券商,其报价方式采用申报单公开表明买卖价格及数量。参加应买的证券商所报的买入价在拍卖底价以上时,其中出最高买入价的证券商即为拍定人。拍定人有两人以上,则按其申报数量比例拍定。如应买证券商所报的买入价在拍卖底价以下时,均为无效。同样,凡参加应卖证券商所报的卖价在标购底价以下时,以卖价最低者为标定人。标定人有两人以上,而所申报应卖的数量超过标购数量时,按各标定人申报数量的比例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