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萼尼1800—1862Marie Melchior Joseph de Lagrene法国人。1834年,任驻果奈—达姆施塔特公国公使。1836年任驻希腊公使。1843年受法国政府派遣,以全权大使来中国。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七月抵达澳门,用狡猾的外交手腕迫使清政府于九月十三日(10月24日)签订《中法黄埔条约》 (即《中法五口贸易章程》)。道光二十六年一月,又胁迫清政府废除雍正二年(1724)颁布的查禁天主教法令,从而满足了法国借“自由”传教之名,行政治、文化侵略之实的要求。同年四月回国,因侵华有“功”封为贵族。1849年夏入法议会,进行维护王权活动。1851年12月被捕,从此结束政治生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