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国农村基金清理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国农村基金清理立法 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农村合作基金会不属于金融机构,不得办理存、贷业务,要真正办成社区内的资金互助组织。对目前已办理存、放款业务的农村合作基金会,经整顿验收合格后,可转变为农村信用合作社。国务院于1996年8月22日发布《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凡农村合作基金会实际上已经营金融业务,存、贷款业务量比较大的,经整顿后可并入现有的农村信用社,也可另设农村信用社。不愿并入现有农村信用社或另设农村信用社的,必须立即停止以招股名义吸收存款,停止办理贷款业务。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