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交付
承运人在未能回收提单时的一种变通交货方法。在提单货物运输中,承运人需凭收货人递交的提单交付货物。但有时收货人可能由于提单尚未到达、丢失或其它原因不能凭单提货。作为一种变通办法,允许收货人与承付银行出具连带保函,承运人凭保函签发提货单,收货人再凭提货单提货。担保交付只是一种商业习惯,并未免除正当提单持有人交付提单的责任。因此,收货人收到提单后必须立即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回保函以解除保证。若提单已被遗失,失主应根据该国法律,以公告形式宣布该提单无效,或经法院作出免除效力的判决,以解除保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