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样归纳法
又称“统计概括归纳法”。抽样归纳法是从简单枚举归纳法发展出来的一种不完全归纳法。它是依据样本具有某属性,得出总体也有这种属性的归纳方法。在被研究对象数量很大时,为了得到被研究对象的某些数学特征,可以应用这种方法。这样就能够避免对大量研究对象逐一进行考察、分析的麻烦,只要从总体中抽取部分对象,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加以分析就可以了。这种从总体中抽取部分对象的过程,叫做“抽样”,所抽取的部分称为样本。抽样的目的在于,在研究样本的基础上得出样本具有某种属性的论断,再从这一论断,推出总体也具有这种属性的结论。这种结论在某种程度上也具有或然性。应用这种方法时,应注意:
❶在抽样过程中要注意样本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❷要求抽样的个体(样本)占全部对象(总体)的比例必须足够大;
❸必须随机取样,不可有主观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