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队宋军职。北宋前期和中期,军队作战或教阅,临时编排队列,设押队作队列官。神宗时,实行结队法和将兵法,每将视将兵多寡置押队使臣,也称押队若干名。熙宁八年(1075年),明文规定:每二十队差押队一名,地位仅次于正、副将。北宋末,押队成为队的头领之一,与拥队平列,临战“引于前”,其实即为引战。每队设押队和拥队之制直延至南宋。 押队宋代军职。北宋前期和中期,军队作战或教阅,临时编排队列,设押队作队列官。熙宁八年(1075年)明文规定:每20队差押队1名,地位仅次于正、副将。北宋末,押队成为队的头领之一,与拥队平列,临战“引于前”,其实即为引战。每队设押队和拥队之制直延至南宋。 押队宋军职名。北宋神宗时军队作战或教阅时编排队列,临时设置押队以监督之。宋神宗时实行将兵法和结队法,有押队使臣为正将、副将的助手统领一千人,也简称押队。北宋末改引战为押队,为队的头领之一,引领全队作战。 押队禁军职事名。为南宋三衙队一级编制小头目,不列于军官,为“一等职事”(《宋会要·职官》32之15)。
押队军职名。
职源与沿革押队之名,始见于北宋太宗朝(《武经总要·前集》卷4《奇兵》)。熙宁八年,神宗定每将下二十队差押队一名,地位较高,在部、队将之上(《分纪》卷35《将官》)。南宋时,押队与拥队同为低等职事(《宋会要·职官》32之15)。
编制二十队一员,每将五员(《分纪》卷35《将官》、《长编》卷506戊子)。
品位以供奉官、左右班殿直等小使差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