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纸刊登限制令》
30年代日本颁布的新闻法规。“九·一八”事变之后,特别是太平洋战争期间,日本政府加强了对报纸的管制。1938年5月,政府公布《国家总动员法》,其中第20条规定:“在战时,政府出于国家动员的需要,得依据法令对于报纸及其他出版物的内容予以限制或禁止。”1941年1月11日,东条英机内阁据此颁布《报纸刊登限制令》。限制范围包括:(一)在外交上可能造成重大障碍的事项;(二)需要对外国保密的事项;(三)在执行财政经济政策方面有可能造成重大障碍的事项。这些均远远超出原有报纸法规定的范围。该限制令还重新给总理大臣以“禁止报道权”,并由情报局直接管理。当时的报界几乎每天都能接到情报局下达的禁止刊登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