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评剧团1953年11月4日,经辽宁省文化局批准建立,性质为民营公助,前身系落子戏班和京戏班组成的群众剧团。1956年6月26日,经吉林省文化局批准国营性质,隶属县文教科领导。团址在吉林省抚松县抚松镇。自建团以来,坚持上山下乡,送戏上门,被群众誉为“山里红”剧团。1960年6月,出席全国教育和文化、卫生、体育、新闻方面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被授予先进单位;1981年,出席了文化部召开的全国农村文化艺术双先会; 1963—1965年,获省举办的专业艺术团体上山下乡演出为农村服务的一等奖;1978—1988年,连续11年获吉林省文化厅、财政厅颁发的专业剧团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一等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12种期刊刊登过介绍该团的文章百余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