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装备费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配备的机械设备等的购置费。这项费用过去曾采取按承包建筑安装工作量以费率形式向建设单位收取,后来改为由国家财政拨款解决。按照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国家作了新的规定。根据(1980)建发(施)字185号文件的规定:自1981年起,地方国营施工企业的技术装备费由国家投资改为按承担任务取费。由施工单位按承包工程预算成本(即工程直接费+施工管理费+独立费)的3%计取,不足部分向建设银行贷款。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施工企业的技术装备费采用什么办法,应由国家有关部门另行研究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