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委托开发合同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进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一、委托方的主要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2)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并完成协作事项; (3)按期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二、研究开发方的主要义务 (1) 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 (2)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 (3)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方掌握研究开发成果。 三、违约责任 委托方违约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研究开发方违约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除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外,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补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应当返还全部或者部分研究开发费用和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