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府
清代设置的行政区。属直隶省。《清史稿·地理志》:“承德府:(冲,繁,难。隶热河道。明,诺音、秦宁二卫。天顺后,乌梁海居,又并于察哈尔)。顺治初,内属。康熙四十二年(公元1703年)建避暑山庄于热河,岁巡幸焉。五十二年,城之。雍正元年(公元1724年)置厅。十一年,置承德直隶州。乾隆七年(公元1742年)仍为厅。四十三年为府。嘉庆十五年(公元1810年)置热河道都统。光绪初,置围场厅。三十年,朝阳升府,厅隶宣化。三十三年,赤峰复升直隶州。西南距省治780里。广1200里,袤800里。北极高41度10分,京师偏东1度30分,领州1,县3。”州1:沧州,县3:滦平、青县、静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