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捕户或称“捕猎户”。元诸色户计之一。专门为皇室及诸王捕猎禽兽,供祭祀及饮食或提供毛羽,皮革。主要由析居、放良人户以及漏籍孛兰奚、还俗僧道等充当。元政府常将打猎户和鹰房户合并在一起,设立机构进行管理。打猎户须交纳税粮,可免交科差、免当杂泛差役。后打捕户亦须依制与民户一体承当杂泛差役。但因皇室及诸王的庇护,实际上仍然享有免役特权。民户往往投充诸王打捕户以逃避赋役。 打捕户 打捕户亦作 “猎户”或“捕猎户”。专以狩猎为业的人户。元代诸色户计之一。主要以各种名贵皮货交纳赋税, 也要承担一定的其他赋役。一般均由宫廷王室和诸王贵戚位下所设打捕鹰坊总管府辖领。 ☚ 户">  户 哈阑 ☛ 打捕户见“猎户”(207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