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皮肤撕脱伤
手皮肤撕脱伤,可以分为皮肤撕离但尚以蒂和手相连并未脱落的不完全撕脱伤,和完全撕下的完全撕脱伤两类。手指或全手背侧和掌侧的皮肤完全撕脱伤,称为手指或全手套状撕脱伤或脱套伤。
手部的一般皮肤撕脱伤,多由暴力捻挫牵拉所致,因手背侧的皮下组织疏松滑动,故多见于手的背侧。单纯手指的套状撕脱伤,常因操纵高速转动的钻床时,所戴线织手套被钻头挂住卷入,继续旋转牵拉致伤,多发生于拇指。全手套状撕脱伤,多见于造纸厂或橡胶厂工人,因手套卷进有一定间隔的两滚轴间,将手牢牢夹紧,伤员奋力向外抽出,以致背侧和掌侧的皮肤同时完全撕脱。严重者,还可包括腕部甚至前臂。皮肤撕脱的解剖层次,指背、手背多从疏松的深筋膜层以上,手掌则常从掌腱膜的浅面撕脱。在手掌内走行的神经、血管组织,因有强韧的掌腱膜保护而不致受伤,但位于手指掌侧的神经血管束,则因无强韧组织的掩护,常随皮肤一起撕脱,手指的肌腱、骨骼虽均保存完整,但因供血不足而活力降低。严重的套状撕脱伤,常连手指末节撕脱。
不完全撕脱伤 呈单蒂皮瓣样的撕脱皮肤组织,可否缝回原位,须慎重考虑。强力撕裂剥脱的皮肤组织内部常有损伤,故不能照搬一般皮瓣长宽比例规定原则,尚须视其轴向的顺逆,皮肤色泽苍白、正常或紫绀,有无瘀血紫斑,指压毛细血管反应如何,边缘渗血快慢和血色变化等因素,综合分析判断,以确定是否可以保留或可保留的范围。由于多为逆血运轴向即蒂在远侧端的撕脱,且常合并挤压或热压伤,一般多难全部保留。为确定可以保留的范围,可从撕脱皮肤的远端逐段切除观察直至正常为止。止血带试验也有助于分辨血运良好和不足部分的界限,其法为将伤肢举高片刻后,在前臂上部或上臂缠扎止血带,然后放平,将止血带松解,与周围正常皮肤对比,观察撕脱皮肤的肤色由苍白转现红润的速度、程度、范围等即可参照确定。如不能完全缝回原位,其不足部分,因不完全撕脱伤往往致伤外力较弱,创面一般无深部组织裸露,大都可用皮片移植修复。
完全撕脱伤 如撕脱的皮肤未受严重捻挫损伤且较完整时,可用鼓式切皮机削薄成中厚皮片回植于创面,如有不足,可另选供皮区补充。如致伤的捻挫暴力较强,深部组织亦遭受损伤,则清创后的创面需用皮瓣修复,可根据创面的大小选用两臂交叉、胸壁、腹壁或游离皮瓣等手术方法。
全手套状撕脱伤 如撕脱皮肤捻挫伤不重,可用鼓式切皮机削除皮下组织制成中厚皮片使用。撕脱皮肤的手指,虽仍有少量的皮下组织、腱鞘和腱周围组织的存在,理应可行皮片移植修复创面,但常由于血管神经束的撕脱,血运不足而不能施行。可在腹部行腹壁皮下袋状埋植手术,即切除除拇指以外的各指末节或还包括中节的远端后,将伤手埋入在腹壁剥离呈袋状的皮下腔穴内,以保全缺血的手指,并经过毛细血管的再生,在手指表面形成肉芽组织层后,将手取出。用皮片移植修复全部创面,注意形成指蹼,手指以条状皮片绕指呈螺旋状缝合(图1)。埋入时日,以6周左右为宜,过短,肉芽层尚未充分形成,过长,则关节僵化,功能恢复不良。清创的彻底与否是手术成败的关键,因一旦发生化脓感染,势须将手取出,终难免于截肢的严重后果。故也有人主张于清创后即行皮片移植术,可取得和腹壁埋植法相似的效果。此外,还可于伤手埋入一定时日后,将覆盖手部的腹壁皮肤和伤手一起从腹部分离,用以修复创面而不行皮片移植术。各指先互相连为一体,以后再逐步分开。此法,因皮瓣组织厚,外形臃肿,尤其因不能尽早开始关节活动,也不利于功能恢复。另外,还有不行袋状埋植手术,用腹壁对偶皮瓣修复套状撕脱后的创面(图2),具有与上述皮瓣法相同的缺点。

图1 全手套状撕脱伤腹壁皮下袋状埋植术
(1)手埋入腹壁皮下;(2)肉芽层形成后将手取出,移植皮片修复创面。

图2 腹壁对偶皮瓣修复全手套状撕脱伤
(1)皮瓣切口;(2)皮瓣移转修复(尚待断蒂)。
手指套状撕脱伤 治疗原则视所伤手指为拇指或其他手指而有所不同。如发生于拇指,包括全部皮肤、指神经血管束,有时连带末节指骨均被撕脱,甚至拇屈长肌腱、拇伸长肌腱和拇伸短肌腱也从前臂内肌腱和肌腹联接部扯断,随撕脱皮肤末节指骨拉出时,可在对侧的锁骨下或上臂内侧皮下脂肪层较薄弱的部位形成单蒂皮瓣,卷成管状包裹失去皮肤的拇指,日后断蒂完成手术。也可用前臂逆行岛状皮瓣法修复,只需一期手术。如为不含拇指的单一或两三个手指的套状撕脱伤,因修复后最终功能和外形都难获得良好的结果,可以考虑截除。但如为从示指至小指的四个手指撕脱,则应用腹壁袋状埋植法,直接行皮片移植法,或用如拇指撕脱的皮瓣法,保存1~2个手指,以便和拇指行使对指捏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