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球犯规
是足球规则的一条重要规定。然而,对比赛中运动员出现的手球,裁判员有时判罚犯规,有时却不判罚。为什么呢?因为规则规定的手球犯规,是“故意”用手或臂部携带球或击、推球(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用手触球例外)。关键在于对“故意”二字的理解及运用。如果是无意的、非主动的被突然射来的球偶然地打在手臂上,就是阻碍了球进门,裁判员也不判罚犯规,因在时间上他已来不及躲闪。这也正是裁判员经过慎重地区别是故意还是无意之后做出的正确的判断。因为有些攻方前锋在没办法绕过守方后卫时,有时可能采取挑或踢的方法,企图打中对方的手臂,来创造罚点球的条件。针对这种情况,裁判员对无意被动的球碰手臂是不判罚的。另外,就是当队员故意手球犯规后,如果球仍由对方控制,并没有影响对方继续有利的进攻,裁判员根据有利原则,也是不判罚的。因此,观看足球比赛时,如见到手球未判,用不着大惊小怪,要全面领会裁判员对手球犯规的判断。